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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发布者:张彦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4日|分类:银行 |341人看过

如何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持有信用卡的朋友们都比较担心,当自己逾期还款的时候,该怎么办,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实践中,认定信用卡诈骗罪有两个必需的要件,一是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都没有还款的;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
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的相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恶意透支的。这里所说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般规定: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量刑的规定:
(一)用伪造的信用卡、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的:
1、数额较大(5000元-5万元):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5万元-50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自己名义申领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行为:
1、数额较大(1万-10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10万-100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100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注意的是,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最后,如果你不小心恶意透支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轻微的,还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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