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煜律师
王兴煜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甘肃-武威专职律师执业10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有多久

作者:王兴煜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9日分类:其他类型浏览:306次举报

一、可变更合同的除斥期间有多久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具有如下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故而,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法定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2)重大误解构成要件:

A、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

B、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

C、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

D、误解必须是重大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

(1)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在与对方签订合同中设定明显对自己一方有利的条款,致使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可观利益严重失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

(2)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定了某些看似对一方明显不利的条款,但设立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实质恰恰在于衡平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此情形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显示公平为由请求撤销该合同条款的,不应予以支持。

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投诉通道:https://www.66law.cn/help/safesurf.aspx】



王兴煜律师,法律硕士,甘肃省优秀公益律师,甘肃省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甘肃省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甘肃省律师协会首期青年律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武威
  • 执业单位:甘肃罡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620********1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