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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应向哪个法院提交诉讼

发布者:陆明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4日|分类:债权债务 |354人看过


近年来,民进借贷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渠道,其发展可谓如火如荼。但是,在民间借贷高速发展的背后,民间借贷纠纷的数量也在逐步增加。那么,当借贷双方之间存在争议,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时,应该向哪个法院提交诉讼呢?

目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有两大类:其一是法定管辖地,其又可以细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其二是协议管辖地。

其具体可以分为以下这些情况:

情况一: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好了管辖法院,那么应该向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交诉讼。

情况二:合同未约定管辖法院的根据以下来进行选择。

1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如果有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那么向经常居住地起诉。

2当合同中对借贷的履行地没有规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如果借贷行为已经履行,那么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为履行地。如果借贷行为尚未履行,而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后,这里对合同履行地的含义做简单介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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