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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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二房东”,这些法律责任你可知道?

发布者:俞敏恩律师|时间:2017年07月13日|分类:房产纠纷 |996人看过

2017-02-24 LawyerYu法律专栏

来源:社会与法

张某咨询:我租下了一个三居室的整租房,想要当“二房东”,把其余两间房转租出去,现已征得房东同意,那么我在转租的时候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

那么合法转租时,法律上“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合法转租时,张某、房东和新房客之间会产生如下法律责任:

(1)房东与张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新房客,张某就应负赔偿责任。

(2)张某为转租人,其与新房客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

(3)房东与新房客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新房客应当直接向房东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房东也可以直接向新房客行使“二房东”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债务房东可向第三人要求偿还责任。

就新房客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张某为连带债务人;对房东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房东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房东与张某为连带债权人。

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新房客对于房东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张某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新房客对房东不负租金支付义务。

(4)转租是以张某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张某的租赁权因合法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新房客不能向房东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新房客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新房客也只能向张某请求赔偿。

律师提示: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无论出租人、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审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的出租或者是转租,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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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181 投诉2017-02-24 LawyerYu法律专栏

来源:社会与法

张某咨询:我租下了一个三居室的整租房,想要当“二房东”,把其余两间房转租出去,现已征得房东同意,那么我在转租的时候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二房东,其实就是指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采用以当事人同意为衡量转租是否合法的标准,转租经出租人同意的,为合法转租,除此之外为非法转租。

那么合法转租时,法律上“二房东”转租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合法转租时,张某、房东和新房客之间会产生如下法律责任:

(1)房东与张某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张某并应就因新房客应负责的事由所生的损害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新房客,张某就应负赔偿责任。

(2)张某为转租人,其与新房客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

(3)房东与新房客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新房客应当直接向房东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房东也可以直接向新房客行使“二房东”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债务房东可向第三人要求偿还责任。

就新房客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房东负赔偿责任,张某为连带债务人;对房东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房东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房东与张某为连带债权人。

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新房客对于房东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张某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新房客对房东不负租金支付义务。

(4)转租是以张某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张某的租赁权因合法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新房客不能向房东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新房客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新房客也只能向张某请求赔偿。

律师提示: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无论出租人、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同时审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否同意房屋的出租或者是转租,并由房屋所有权人进行签字确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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