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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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专职律师执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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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辞工法律问题

作者:胡小蓉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2次举报

东莞作为世界工厂,基础制造业极其发达,这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吸收了全国各地数量庞大的劳动者。除了少数具备规模的大型工厂会有正规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之外,大部分小工厂在劳动者管理方面都存在不严谨的地方。很多工厂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没有合规的加班制度等等。随着近年来,制造业转型升级,劳动者法律意识提高等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其中,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尤其值得关注。

     在东莞工厂务工的劳动者中盛行一种说法叫做“急辞工”,顾名思义就是很急促的辞去工作。这种急促的代价就是工资被工厂扣除一定比例或者拖压一定时间。这种说法在很多小工厂甚至以条文形式规定在规章制度中。笔者在执业过程中也经常被咨询到急辞工按法律规定要被扣多少比例的工资。这种问题的普遍性令笔者不经要访问一句:辞工岂有急缓之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条文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外乎三种类型。第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大家好聚好散。第二种就是劳动者主动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试用内,提前3天通知,正式用工期内,提前30天通知。

      第三种是用人单位主动辞退劳动者。这里面又有三种情形,首先是劳动者有过错,简单举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合格,单位可以开除劳动者。单位开除劳动者是不用提前通知的,可以即时生效,但是适用条件非常严格,只有以下几种情况:

      A.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个证明应当由用人单位提供。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必须注意,该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合理,不能是用人单位任意规定。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样,用人单位承担证明责任。

      D.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说白了就是劳动者劈腿,但是用人单位要举证,而且要证明对本单位工作造成影响,故劳动者兼职临时工是不能被开除的。同时,单位还要给劳动者一个改过的机会,拒不改正的才可以开除。

      E.因违反劳动法规定二是劳动合同无效的,可以及时解除。

      F.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通俗讲,就是劳动者被公安抓了,犯罪可能要坐牢的。

      其次,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原因,但这些原因不是以上七种,例如生病等等,用人单位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辞退劳动者。我国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算非常到位了。如果单位由于自身原因例如要裁员而辞退劳动者,单位还要视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无理由的辞退劳动者,那法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综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辞工有急缓之分。劳动者的普遍问题都是自身有急事要求离开,其实大家都知道,所谓“急事”大多数是一个托词,并非有多么了不起的紧急情况,退一步讲,就算真有什么突发情况,劳动者完全可以请假,不需要上升到“急辞工”的情况。所以,劳动者辞工就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形式,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正式用工期内,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既可以。不存在什么急辞工扣工资的说法!压根不存在的!

     另外一个被咨询的看似稍复杂的问题是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急辞工怎么扣工资。其实,这根本连问题都不够不上了。如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连劳动合同都没有,那谈什么辞工呢?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法律保护的更周到。 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应当在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多算到11个月。因为用工之日满一年期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辞工,那简单多了。一句话,因为没有合同,你就随时可以走,走的时候还可以要双倍工资,单位不答应,尽管去劳动局投诉,该申请仲裁的仲裁,仲裁完了想起诉起诉!但是请务必在工作期间保存好上班的证据,例如工资条,工牌工服,考勤记录,暂住证等等。没有证据再好的法律条文也是发挥不了作用的。

      或许还有人担心说,如果单位规章规定了急辞工要扣50%工资呢?这更不用担心了,因为这样的规章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不予理会,用工辞工都是法律行为,都要遵守法律规定,没有什么以流传的说法为准的。希望本小文能够对心中有辞工疑虑的劳动者有个清晰的解答,然水平所限,可以不能尽释疑问,惟希望大家能先记住一句话:正常辞工没有急缓之分,不会因此而被扣工资。


胡小蓉律师,现为广东天狼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东莞刑事辩护专家库成员、中华全国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东莞
  • 执业单位:广东天狼星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