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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遗嘱要符合什么条件?

发布者: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3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360人看过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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