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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构成、立案标准、量刑标准

发布者: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573人看过

一、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获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4、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立案标准(最新):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3、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4、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5、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全国各地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一样的,要最终的立案标准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三、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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