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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发布者:河北国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7年02月28日|分类:劳动纠纷 |288人看过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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