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
乙方:王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
2018年3月,因琐事纠纷,甲方将乙方打伤,构成重伤。现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部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身损害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医疗费、后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可能存在的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共计人民币五万元整。
二、甲方支付上述赔偿金后,乙方就此事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民事权利和追究甲方任何民事责任。
三、甲方将上述赔偿金在本协议签订后立即支付给乙方。以乙方书写收条为证。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的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