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深圳市A13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新路XX大/d三楼302房
电 话:0755-xxxxxxxx
被申请人:深圳市CD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㈩环路xxx号
电 话:XXXXXXXX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深圳市CD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的顺利审理 和执行,根据《中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6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380000元的财产,申请人对上述申请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报申请人可供保全的财产有:
1、中国银行深圳市 帐号存款;
2、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华侨械A街 花园 栋 房;
3、捷达小轿车一辆(车牌号码):粤D.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