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认为,被告李某某从原告罗某某处借款12万元,事实清楚,有被告李某某出具的借条在卷证实。故原告要求被告共同偿还借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因借款合同约定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万元;同时被告李某某自愿承担原告通过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3万元、律师代理费6000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由于被告李某某、陈某某系夫妻,借款发生在二被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故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陈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罗某某借款10万元,支付违约金3万元、律师代理费6000元,合计136000元。
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