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秋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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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合伙人律师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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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能判处缓刑吗?

发布者:郝秋丽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28日 9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20213月,被告人万某在跟随个人老板崔某务工时,被安排从事装修业务中的窗户安装工作,后在被指派到受害人李某家中安装窗户时因所安装窗户缝隙大小问题双方产生争议,一番话不投机后双方撕扯,在年长的李某先行用电钻咂及张某肩膀后,万某情急之后顺手拿起手中施工拿着的胶枪砸向李某,致使李某眼球受伤经鉴定伤情为重伤。

接受委托后,及时与被告人会见并了解案件和供述情况,并与当日下午赶赴承办公安派出所试图了解案件有关的其他材料,并当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两日后问询取保情况如何,被承办警官告知致人重伤还想取保,需待研究决定,但依照其个人观点看99%得不到批准。果真多次与承办警官沟通后,仍以不予批准告终并想当然被告知已经批捕。

移送检察院后第一时间阅卷、会见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经过充分的准备在发表律师意见后转机试图从鉴定结论角度提出意见,致使原公诉计划发生变化,后经多次沟通,交换意见,根据具体的罪轻情节提出合理要求,最终体现出理想的量刑建议。法院诉讼后,经过庭前对被告人培训和模拟庭审程序顺利进行,辩护观点逐一被采纳,对张某判处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原以为会判三缓四或缓五)。庭审后下午被告人张某出乎意料的走出了看守所。

点评: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造成的后果是量刑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固然重要,但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辩护思路和策略在一定程度上能大大左右最终的量刑结果,刑事案件同时具有各个阶段的黄金期,律师尽早参与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本案中在律师的提议和帮助下积极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并取得谅解,和承办案件人员交流并充分利用辩护策略取得公诉机关的合理量刑建议实为法院的辩护工作做了良好的铺垫。

建议:遇事理性处理,即使是权益收到侵害也要通过正当途径捍卫和维护,切勿一时冲动,酿下恶果付出牺牲自有的沉重代价。


郝秋丽律师,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自2007年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事务,执业领域涵盖民事案件代理、刑...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120********0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人身损害、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