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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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怎么走!

发布者:邵辉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3日|分类:离婚 |661人看过

一、提出离婚的一方,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其中结婚证找不到的,可以去民政局调取“婚姻登记信息”可以当作结婚证使用。

2、子女出生证明丢失的。可以去生产的医院调取相关证明,或者已经登记了户口的,有孩子的户口页也可以作为子女身份证明。

3、目前宿迁的离婚案件,大部分财产都是车辆、房屋等。其中车辆可以去车管所查询、房产情况可以去房管处查询。


二、目前在中国离婚只有2种途径:1、协议离婚,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签订离婚协议)上交结婚证,换成离婚证。2、双方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到法院起诉离婚。特别注意“不存在自动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无论分居多少年也不会自动离婚。


三、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孩子两周岁之前,女方有优势。十周岁后孩子的选择更重要。


四、一般不建议女方争取抚养权,毕竟抚养孩子除了巨大的开销,还有感情投入,而且现实是女方带个拖油瓶,的确很难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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