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月清律师 09:00-21:59
晏月清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18684943150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同时死亡原则有何规定

作者:晏月清律师时间:2021年07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035次举报


一、同时死亡原则有何规定

  同时死亡推定即:死亡的数人中,某一人是否于他人死亡后尚生存事不明时,推定该数人同时死亡。

同时死亡原则有何规定

  二、适用同时死亡的情况

  1、有遗产法定继承关系的数人

  如父与子被推定为同时死亡的场合,父子间不发生继承。但是,子又有子时,其孙代位继承。关于代位继承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887条),同时被修改,并将这一点加以明确。这种情况下同时又涉及到了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问题。

  2、有遗赠关系的数人

  在上述例子中,父遗赠给子的,遗赠不发生效力。因为要发生遗赠,受遗赠者必须生存至遗赠者死亡之后。关于遗赠效力发生要件的规定(《日本民法典》第994条),同时得到修改,明确了同时死亡时遗赠不发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又涉及了继承法中的遗赠问题。

  三、夫妻同时死亡财产应该如何继承

  1、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夫妻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如果不能确定死亡时间,推定无继承人的一方先死,他的财产由其配偶继承,其配偶的财产再由其配偶的继承人继承。如果男方无继承人,推定男方先死,他的财产由女方继承,如果女方无继承人,推定女方先死,他的财产由男方继承。

  3、夫妻双方均有继承人,因为辈分相同,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继承。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晏月清律师 已认证
  •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 18684943150
    •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1.47%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9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3176分 (优于88.7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40篇 (优于95.56%的律师)

    版权所有:晏月清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60093 昨日访问量:69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