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女不赡养老人怎么办找民政部门有用吗
儿女不赡养老人,受害人即老人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求助,民政部门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家庭纠纷和赡养问题有一定的调解和督促作用。
1.民政部门并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赡养义务,但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调解服务,或者引导老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在寻求民政部门帮助的同时,老人也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具体来说,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
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因此,老人在面临儿女不赡养的问题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不赡养老人能否分家产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分配家产时可能会受到影响。具体来说:
1.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遗嘱中明确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子女没有赡养老人,也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的遗产份额。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子女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子女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所明确规定的。
因此,不赡养老人的子女在分配家产时可能会面临不分或者少分的后果。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子女在继承家产时要尽到相应的扶养责任。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