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力律师 时间:2017年12月20日 47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居间协议》系标金微盘公司与山河电子公司所签,表明山河电子公司的合同相对人是标金微盘公司,山河电子公司应向标金微盘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标金微盘公司亦应向山河电子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虽然《居间协议》在”手续费及支付方式”中约定:因交易所系统不能对双方应得手续费分开计算,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由甲方按以下计算标准代收乙方应得手续费。标金微盘公司据此主张其只是代收乙方应得手续费,并不是乙方应得手续费的当然给付主体,至今其并未在宁夏招金公司收到相应手续费,因此不应当承担支付义务。但是《居间协议》在”甲方权利和义务”中约定:甲方依照法律规定代扣相关税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根据该条约定,标金微盘公司有义务向他的合同相对人宁夏招金公司收取手续费,并有义务向山河电子公司支付代收手续费。作为山河电子公司来说,只能向其合同相对人标金微盘公司主张权利。至于标金微盘公司是否向他的合同相对人宁夏招金公司收取手续费系另一法律关系,不应当影响山河电子公司的合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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