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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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甘肃雪之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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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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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事故惹祸端 法律援助解危难

发布者:牛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655人看过

特大事故惹祸端 法律援助解危难

2012年11月7日19时40分许,在我省兰州市境内的兰临高速公路兰州南收费道口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河北省徐水县安肃镇的驾驶员于艳军驾驶该镇张建武所有的冀FC6001号半挂牵引车牵引冀F3M23挂车,运输湖南省长沙湘福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托运标有“中国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公司”字样的风电设备由成都驶往新疆,当行驶到兰临高速公路出七道梁隧道后,车辆刹车失效车辆失控,直接冲向兰州南收费道口,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正在收费道口等待缴费的十四辆大小车辆直接发生正面相撞,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15辆车辆及公路路产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我州夏河县王格尔塘镇道上村村民马海云驾驶的甘N41228号小型轿车因处在等待缴费车辆的最后面损毁程度最为严重,致使乘坐在该车上的5人(全部为同家族的亲戚)当场死亡,车辆报废。

事故发生后,因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也当场死亡再加之该肇事车辆是属于河北省,甘N41228号小轿车上遇难者的家属认为事故不能公正的处理,损失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而情绪非常激动,于是组织亲属亲戚几十人到省政府上访。对于本起特大交通事故和遇难者家属的上访省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多次组织召开由省信访局、省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及甘南州信访局、夏河县信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化解、协调、处理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在该起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上,首先由省信访局牵头,督促有关部门先行向遇难者家属支付或垫付部分赔偿费用,安抚慰问遇难者家属。其次,指示甘南州、夏河县政府具体负责协调,为上访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遇难者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事故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2012年12月12日,甘南州信访局和夏河县信访局根据省信访局《会议纪要》的精神,请求州司法局指派律师为“11.7交通事故”遇难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州司法局经研究决定,指派羚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牛力律师办理“11.7”交通事故赔偿法律援助案件。牛力律师接受指派后深感案件重大和敏感,放下手中的其他工作立即开始案件的办理。首先,召集被害人家属的代表进行座谈,一方面讲解相关法律的规定,使被害人家属消除疑虑,稳定情绪,引导提出合理的诉求;另一方面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原告和推选诉讼代表人,以便顺利进入诉讼程序。其次,认真分析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殊案情,确定了包括车辆的所有人、货物的承运人、车辆的挂靠单位和甘肃省路政执法总队、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及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被告。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和审理期间,牛力律师多次与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进行联系沟通,一方面尽力维护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针对受害人家属在案件审理期间又到法院进行上访和提出不合理、不合法要求的情况,多次配合法院对上访人员进行规劝、解释、说明和安抚,及时化解了矛盾和抵触行为,使案件得以顺利的审理和判决。在案件的开庭审理中,牛力律师针对各被告提出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理、有据的答辩和反驳,发表了法律依据充分、观点鲜明的代理意见。2013年4月28日,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了牛力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各被告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共计向十一位原告赔偿经济损失1846014.20元。

至此,这起在我省影响巨大,原、被告人数众多,省、州、县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的特大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及涉案人数众多的群体性信访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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