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确认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买卖协议》的顺利履行,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甲乙双方《买卖协议》中约定的有房屋产权证部分的房屋(产权证参见附件),现做如下约定: 1、该房屋产权证标注的所有人为丙方,乙丙方有房屋买卖合同且乙已经将该房屋做经营使用多年,则该房屋的实质所有人为乙方。 2、乙方负责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变更至甲方名下,办理房产更名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截止至本协议签订前,丙方保证并未与第三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如果丙方欺诈,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本协议和《买卖协议》签订后,基于房屋产权产生纠纷,由乙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对甲方负责。 本协议为《买卖协议》补充协议,未约定事项直接适用《买卖协议》有关约定。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