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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077征地拆迁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时 以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为计算依据

发布者:梁波律师|时间:2018年09月19日|分类:拆迁安置 |39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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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涉案房屋建筑面积为174.09平方米,但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仅为83.34平方米,其他房屋面积没有提供有效证照,故不符合安置条件。

征收拆迁概述】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等非政府机构,多种名目都可以进行拆迁,现在多是商业性拆,是出于商业目的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的目的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征收是对土地的征收。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称“拆迁”,征收条例出台后,无论征收还是征房,统一叫做征收。

【征收拆迁维权】被拆迁人支持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但反对违法拆迁;规范拆迁管理,实现政企分开,拆管分离;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遭遇拆迁或是征收,权利受到损害的时候,自然会想到“维权”。拆迁维权,应注意自己的诉求是有法可依,维权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房屋、土地、合法财产、合法权益。

征收拆迁法律法规】 《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2017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收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国办发〔2010〕15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46号)。

 

案例】秦某与XX市XX区人民政府一审行政判决书(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皖01行初124号)

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法院法院】原告秦某涉案房屋建筑面积虽然为174.09平方米,但有效证照建筑面积仅为83.34平方米,其他房屋面积没有提供有效证照,故不符合安置条件,其主张应对多余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按征收前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扣除拆迁安置后所占用土地面积)的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按照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搬家费为每户1000元/次(500元×2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在18个月内按应安置建筑面积10元/月?㎡标准支付,超过18个月至30个月内按15元/月?㎡标准支付,超过30个月按20元/月?㎡标准支付;附属(构筑)物补偿费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合肥市被征土地上青苗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合政秘[2012]207号)文件执行。被告作出的补偿决定,按上述标准计算的补偿费用正确。

法院法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秦某的诉讼请求。

【延伸阅读】ZGDA5102 补偿标准明显低于法定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确认征收决定违法或撤销。ZGDA5203 借紧急避险为由行违法强拆之实的情形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诉行为以保护公民产权。 //Z011被拆迁人已足额领取了补偿款,拆除原告家的房屋的行为符合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Z027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Z041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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