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质量控制的兴趣源于过去十年中医疗事故诉讼的增加。在针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诉讼中,这种增长尤为显著。这是因为法律的变化改变了医院的传统诉讼豁免权。这些变化允许对医院本身以及在医院执业的医生提起诉讼。
有几种法律学说保护医院免受诉讼。最普遍的是“慈善豁免理论”。这一原则的基础是,非营利医院提供的社区服务由患者收入供资。法院裁定,允许受伤病人恢复对医院的判决是违反公共利益的,因为这样的判决会耗尽本可用于治疗许多其他病人的资源。
医院基本性质的两次戏剧性变化导致了这一学说的消亡。首先,许多医院是由私人投资者经营的企业。虽然保护一家医院免受责任可能是合理的,但让私人投资者免受责任并不具有经济意义。第二,即使是非营利医院也已经发展成为大企业。
一家附属医院每年可能有数百张床位和数千万元的收入。医院已经被专业的管理人员所取代,法院越来越不愿意延续在简单得多的时代发展起来的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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