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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合规:在医疗纠纷诉讼中,临床指南可作为被告医生的免责抗辩】

发布者:梁波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6日|分类:法律顾问 |396人看过

【前言】临床指南在医疗纠纷诉讼中起着双重作用。在诉讼中,被告医生可以将它们用作抗辩(免责的证据)以及患者指控违反医疗标准的证据(担责证据)。确定违反医疗标准是根据医疗过错提起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医生试图声称他已经遵守了医疗标准,而原告则相反地认为没有达到可接受的标准。

 

案例】一名心脏病专家检查了一名主诉胸痛的患者,并要求进行胸部x光检查、静息EKG和跑步机锻炼EKG。医生随后得出结论,患者无需住院。3小时后,患者在家中死于心肺骤停。

家属因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称该心脏病专家违反了医疗标准。初审法院认为该医生主要是根据该医生介绍的心脏病学会制定的指南,法院得出结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临床指南作为实质性证据具有相关性和权威性,判决医生无须担责。

 

讨论】医疗纠纷既直接又间接增加了医疗费用,包括保险费、损害赔偿费、诉讼费,以及包括执业“防御性医疗”在内的间接费用,即当医生提供不必要的检查和程序以限制其责任时。

 

临床指南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接受性也是有争议的。法院也对临床指南的质量、相关性和可靠性行使自己的酌处权,拒绝他们认为有偏见或未通过公正性测试的指导方针。重要的是,在医疗纠纷诉讼中,临床指南可受理性作为肯定性辩护的趋势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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