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父母永远在为后代子孙操劳,辛苦奋斗大半生,攒下的房子、存款等等,最后都将留给后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公民处理继承问题的准则,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继承案件的依据。人民法院贯彻执行继承法,要根据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坚持继承权男女平等,贯彻互相扶助和权利义务相一致的精神,依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 本期“正一法律微讲堂”栏目,我们将把目光聚焦抚恤金处分问题,正一律师将结合相关案例为你答疑解惑。今天走进微讲堂的律师是马文涛律师。我们一起来关注本期的正一法律微讲堂节目。
大家好,我是正一律师事务所马文涛律师,欢迎大家收看本期的正一法律微讲堂节目,本期节目跟大家聊一聊抚恤金能否作为遗产在遗嘱中加以处分。
首先跟大家分享一则案例:老王生前无病无灾,90多岁时正常去世,但老王去世后其子女因为遗产的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老王的女儿拿出了老王生前所立的见证遗嘱,称老王生前立下遗嘱,将存款、承包地及抚恤金等均由女儿继承。老王的两个儿子对此不认可,故而成诉。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见证遗嘱系老王生前所立,真实有效,但是抚恤金并非遗产,不能在遗嘱中加以处分,故而判决抚恤金部分由老王的子女平均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从法条中可以看出,遗产是公民生前取得、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因为公民死亡时,国家给予近亲属的物质补偿及精神抚慰,是死亡后取得的,并非遗产,故此不能在遗嘱中分配。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一般情况下,父母在子女心目中的地位都比较崇高,在此提示各位老人,一定要妥善处理子女之间的关系,合理化解矛盾纠纷,避免去世后子女因遗产继承而诉诸公堂,在确保家庭和睦的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