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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久兴律师
执业资质:15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兼并收购合同纠纷经济仲裁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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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官久兴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反不正当竞争 |2922人看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140条):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的行为;货值金额15万以上;销售不足5万,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加上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在15万以上的;量刑:5万到20万,2年以下,20万-50万,2年-7年,50万-200万,7年以上;200万以上,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金额均是销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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