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久兴律师

  • 执业资质:15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兼并收购合同纠纷经济仲裁破产清算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发布者:官久兴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反不正当竞争 |2922人看过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140条):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以上的行为;货值金额15万以上;销售不足5万,销售金额乘以3倍后加上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在15万以上的;量刑:5万到20万,2年以下,20万-50万,2年-7年,50万-200万,7年以上;200万以上,15年以上至无期徒刑;(金额均是销售金额)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