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纠纷中,当事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达成的付款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付款承诺效力优先于一般合同关系,总包单位作出债务加入或代偿承诺后,应依约向实际施工人付款。
法院审理时以书面协议为核心依据,明确多层分包下的付款责任,切实保障实际施工人与劳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曹倩律师
工程欠款纠纷中,当事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主持下达成的付款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债权凭证。付款承诺效力优先于一般合同关系,总包单位作出债务加入或代偿承诺后,应依约向实际施工人付款。
法院审理时以书面协议为核心依据,明确多层分包下的付款责任,切实保障实际施工人与劳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