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轻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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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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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能直接开除吗?

发布者:郭轻松律师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946人看过 举报

2023-02-21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系本律师亲办案件,员工认为公司违法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先后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高达10万元。本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积极取证,检索大量相似案例进行分析,庭审中提出有利委托人的抗辩意见,抗辩观点最终得到仲裁委和两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公司方对本代理律师的办案过程及结果十分满意。具体案情如下:

【案情简介】201112月,员工宗某入职甲公司处工作,担任甲公司区域主管一职,工作职责为武汉地区专柜销售管理、人员管理、货品管理等工作。2019613日,宗某所管辖的某商场专柜返货回公司1632克冬虫夏草,由于宗某对于返回的货品未尽到监督检查的义务,疏于管理,导致返回公司的冬虫夏草全部发霉变质,无法再行销售,给甲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此次事件发生后半年,甲公司通过OA办公系统通知宗某于20191220日到公司大连总部配合公司对宗某所负责专柜因货品保管不善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相关调查。宗某收到通知后,拒绝来公司配合公司调查,后甲公司又于20191222日至20191225日期间4次继续通过公司的OA办公系统通知宗某于20191223日至20191226日到公司大连总部配合调查,宗某收到通知后,均以“身体不适合出差”为由拒绝配合公司的内部调查,且未提交请假手续和病历资料 。20191226日,甲公司又通过公司OA办公系统下达了《对武汉区域销售主管宗殷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通报》并再次要求宗某在20191231日之前回公司配合公司调查,但宗某收到通报后仍未作出答复。202011日,甲公司以宗某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了与宗某的劳动合同。

【办案经过】本律师接受公司委托后,迅速指导公司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各种对公司有利的通知、通报、返货申请表、工作日志、微信聊天记录、OA系统截图、邮件截图、通知工会的函件等大量证据,拿到证据后,本律师将前述系列证据进行一一梳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然后根据证据材料画出案件基本事实列表图,完整的呈现整个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以便仲裁员(仲裁阶段)及法官(诉讼阶段)按照公司方展现的事实情况迅速了解案情,更有利于心证偏移公司方。随后,本律师又通过检索大量相似案例进行分析,并撰写了有理有据的书面答辩状,加上庭审中对证据的一一说明,使得仲裁员、法官更愿意相信公司方是合法解除与员工的合同,而不是非法解除。

【案件结果】最终通过努力,本律师的抗辩观点全部得到了仲裁委和两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仲裁委和两级人民法院均驳回了员工提出的高达10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公司方对本代理律师的办案过程及裁判结果均十分满意。

【办案感悟】在办理本案件过程中,本律师的感悟是:对于仲裁或诉讼案件,证据的收集、整理、梳理证明目的、取舍过程是非常繁杂的,尤其是证据的收集,很多公司在函件、通告、微信聊天记录、工作日志、考勤等证据的收纳和储存是不完善的,这就意味着有些证据很难收集到位,加上委托人往往不懂哪些证据对己方有利,哪些证据对己方不利,这就需要律师深入调查取证,然后梳理证据后才能提交证据,方能得到较好的裁决或判决结果,毕竟法庭上“证据为王”。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因为错误的举证,拿出了对对方有利对己方有害的证据,从而导致败诉,是非常让人遗憾的。专业人做专业事,如果遇到诉讼案件,还是建议大家积极委托律师代理,如实在不想委托律师代理,也至少咨询律师后自己再去处理,以避免因不懂法律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郭轻松 律师中共党员,律所党支部纪律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现任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北-武汉
  • 执业单位: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20120161014048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14201201610140484 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