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朋友们,当您遇到医疗纠纷时,不知怎么解决,更不知在解决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风险?医疗律师带您了解一下解决医疗纠纷的几种途径及相关的风险吧!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一、双方自愿协商
所谓自愿协商,也称和解,即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谈判,对自己的实体权利进行处分。此种解决方式最大的优点在于便捷、迅速,不用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
和解又分为诉前和解和诉中和解。
1、诉前和解,顾名思义,即双方未诉讼就达成了和解协议,矛盾解除。因大多公立医院受“赔偿数额在一万元以下,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超过一万,需经医调委或诉讼解决”的规定,使诉前和解的案件逐渐减少。少数公立医院和部分私立医院也有诉前调解的案例(公众号文章里已重点阐述,不再赘述)。
2、诉中和解,即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此时由患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制作调解书,也可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诉讼程序终结。
二、调解
调解分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法院调解。
①人民调解,是指在医调委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调解协议达成后,一般须经司法程序进行确认。
②行政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书。但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患方一般认为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因此,目前这种途径调解的案件较少。
③法院调解,是指患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调解书,或患方申请撤诉,诉讼程序终结。法院调解结案的案件可以不上传中国裁判文书网。
那么调解又存在何种风险呢?这三种调解方式具有终局性,不能再行诉讼或上诉,患方一定要慎重,建议在调解前咨询医疗纠纷专业律师,评估可诉性及赔偿数额,以保障合法权利最大化。
三、诉讼
解决医疗纠纷案件最公平公正的方式就是诉讼。但由于医疗纠纷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诉讼中须进行司法鉴定,评定医院过错比例(原因力大小),因此鉴定环节至关重要!有医疗纠纷律师的参与,能找出过错关键点,患方的合法权益将最大化。在诉讼过程中,患方只要提供病历、赔偿项目等证据材料,即可放心交与律师,安心生活和工作。
患方朋友,您在医疗纠纷发生后,最好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根据专业律师给出的建议和意见,选择适合您案子的解决方式,或委托律师参与案件的和解、调解或诉讼,相信您的合法权益将获得最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