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医案说法‖视网膜脱落术后脑梗死亡医调委调解60万元!
【基本案情】
8月21日,患者沈某因左眼视力下降2天入XX医院,诊断为:左眼视网膜脱落,既往有高血压病、冠心病和脑梗死史。心电图及Holter示:频发室早、ST-T变化,门诊给予参松养心胶囊口服。
9月6日,在局麻强化MAC下行左眼巩膜外冷凝+环扎+外加压+放液+玻璃体腔注气术,术中心率最低至40次/分。患者回病房后,出现恶心、呕吐、嗜睡等症状,并突发晕厥,行颅脑CT示:未见出血。
9月7日,行MRI示:大面积急性期脑梗死。查肌钙蛋白↑,T波倒置明显,且出现ST段弓背上抬等急性冠脉综合征表现。
9月18日8:45,患者血压、心率进行性下降,于10:49抢救无效死亡。
【律师分析】
代理律师通过认真分析病历材料,认为医方可能存在的过错:术前对心血管系统及下肢血管情况评估不足;患者有冠心病、高血压、心律失常,术中血压低,术后未行心电监测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对术后不适症状怠于检查和治疗,未按规范积极治疗急性脑梗死等,而导致患者死亡,医方过错明显。
【医调委调解结果】
患方向北京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构提交申请,在患方及代理人的多次沟通下,最终与医方达成调解,医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60万元。
医疗纠纷专业律师点评:
医调委调解属于人民调解,是指在医调委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调解协议达成后,一般须经司法程序进行确认。医调委调解程序具有简易性和灵活性,可以使医患双方从复杂的诉讼程序中摆脱出来,尽可能减少维权的时间成本。但有些调解不能达到患方预期,再转入诉讼,耗时更长。医调委调解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于有后续治疗的案件,因系一次性解决纠纷,患者不能再就后续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主张权利。因此,患方一定要先咨询医疗纠纷专业律师,再确定维权方式,以免增加维权成本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