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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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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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离婚案件中,如何通过对方的身份证号码查出隐匿的亿万财产

发布者: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412人看过

  作者介绍:关元朝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副主任,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副主任律师,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凡事有得倾》、《律师教路》栏目(中国十佳法制电视栏目)特约嘉宾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领域研究。


  离婚案件中,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通常被一方掌控,而另一方对财产的动向却一无所知,从我们处理大量的婚姻案件当中来看,这种情况并不是偶然。


  ——关元朝律师


  在中国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影响下,男方通常在外打拼,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而女方一般负责相夫教子收入相对较低,甚至没有收入。正因如此,比较容易造成掌握财产控制权一方有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我们团队-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经办的案例中,有的男方居然瞒着女方在外面偷偷买了数十套房产,存款有数千万元,但女方均对此一无所知,甚至连本人的身份证都被男方所控制。由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一无所知,一旦遭遇婚姻的变故,在面对财产争夺时,女方将会面临非常被动的局面。所以及时掌握对方的财产线索,对财产争夺的成败起到决定性作用。


  有的人会问,在双方感情彻底破裂时,怎么可能顺利地掌握到对方的财产线索呢?不急,其实重要的线索往往就在您身边,只是没有发现,本文将会带领您最大限度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让隐匿、转移的资产极大限度地浮出“水面”。


  那么究竟如何才能去做呢?


  一、结婚证原件被对方控制,如何调取结婚登记信息?


  遇到过很多当事人的咨询,结婚证原件在对方手上,对方又不同意协议离婚,但是没有结婚证原件能起诉吗?答案是肯定的!只需要调取结婚登记信息即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也就可以起诉了。


  查询人本人只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当初结婚时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调取,值得注意的是,必须到当初结婚时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并不是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因为很多人的户籍会存在迁移的情况,所以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并不一定就是当初结婚时的婚姻登记处。当然,如果是年代久远(几十年前),就要到当初结婚时所在地的档案馆调取档案资料。


  二、如何查询对方个人名下隐匿的不动产?


  不动产主要是指商铺及商品房,但是由于目前各个城市的信息不联网,所以查询人只能到每个城市所在的房管局查询。查询房产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以房查人”,另一种是“以人查房”。


  方法一:“以房查人”


  查询人必须知道准确的房产地址,然后带上本人结婚证、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这种方式适用于明确知悉房产的存在,有具体的房产地址才可以查询,而查询的目的只是为了确认该房产是否登记在对方名下,是否属于对方隐匿的房产。


  方法二:“以人查房”


  实际生活当中,往往配偶一方是不知道该房产是否存在的,所以无法得知具体的房产地址,这种方法专门针对于对方存在隐匿房产的情形。查询人必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三证缺一不可)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查询,要求工作人员打出对方在该城市以其个人名义登记的所有房产,这样就可查询到对方在该城市名下所有的房产。


  三、如何查获对方名下的银行账号?


  在离婚案件实务当中,如果需要主张分割对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必须要知道具体的银行账号才能申请法院调取该账户名下的交易明细,如果连对方的具体银行、股票账号都无法收集,则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无法处理的,所以收集对方的银行、证券账号就显得非常重要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当事人都没有这个心眼去留意对方的银行、股票账号,但是真正到了感情破裂之后才开始收集,对方肯定也不会主动配合把其名下的所有财产线索交出来。


  怎么办?


  请别灰心!


  大家可以试着从以下七个方法去收集,可能会有您意想不到的收获:


  方法一:查询本人名下银行账户中的交易明细


  有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为什么需要通过查询本人银行账户中的交易明细呢?其实在夫妻多年的相处交往中,发生互相转账的情形是非常普遍的事情,那样就会在银行的交易明细中留下记录,所以只需要到银行,要求银行的工作人员把自己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就可以看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方法二:查询对方名下银行账户中的交易明细


  有些时候,我们可能只掌握了对方某个银行的账号,在这种情况下,在法院成功立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对方该银行账户中的交易明细,在实践中对方可能比较戒备不会从自己的银行账户转账到配偶的银行账户中而留下银行交易记录,但对方往往自己给自己转账(如A卡转到B卡),在转账时就会留下交易明细,那这时候通过调查这个账户的交易明细,就有可能从中找到我们未掌握的银行账号,然后再以此类推,顺藤摸瓜查出对方所有隐匿的银行账号。


  方法三:开具律师调查令前往对方单位查询其工资卡银行账号


  如果对方有正式工作单位(特别是国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情况下,其收入来源主要依靠于工资收入,所以调取其工资卡的银行账号尤为重要。我们可以在法院成功立案后,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然后律师凭律师调查令到对方所在单位调取其工资账号,拿到其具体的工资账号后,再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或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对方工资账户中的交易明细,从而找到其他隐匿的银行账号。


  方法四:记下对方购买商业保险的保险单号、合同编号


  如果对方有购买商业保险,可以把其具体的保险单号、合同编号记下。有些人可能会有疑问,保险与银行账号有何关系呢?其实,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品种都是自动扣款,也就是说,客户在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需要提供一个自动扣款的银行账号。所以在法院成功立案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然后律师凭律师调查令到保险公司查询其扣款账号,拿到具体的扣款账号后,再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或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该账户中的交易明细,从而找到其他隐匿的银行账号。


  方法五: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套取对方的银行账号


  这个方法主要适用于对方是经商或者开公司的情况下,根据我们团队经办的大量婚姻案件,这个方法屡试不爽。可以找个熟悉、信任的朋友,冒认客户联系对方,在确认好订单后,要求对方提供其名下的银行账号用于支付货款或定金,这样一来,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对方的银行账号,而且不会遭到对方的拒绝。


  方法六:留意家里的刷卡小票、银行存单


  查找证据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的细节,要小心求证,我们处理过很多婚姻案件,小小的细节能决定整个案件的走向,甚至决定案件是否能取得好的诉讼效果。夫妻双方多年来共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很可能遗留有对方的刷卡小票、银行存单等,所以应当仔细寻找,看看能否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一旦获取,便可找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方法七:趁对方疏于防范的时候,悄悄记录下其随身所带的银行卡账号


  按照常理来讲,对方随身携带的钱包通常来讲都会有其常用的银行卡,很多时候夫妻感情出现矛盾时,因为只有一套住房,即便双方不在同一房间居住,但双方还会住在同一屋檐下,这时候大可以利用这个时机,趁对方睡觉、洗澡等失去警惕性时,悄悄记录下对方随身携带的银行卡账号。


  以上七个方法,只是本律师教大家查询对方隐匿银行账户的部分方法,是否觉得学到很多?如果想了解更多的查询对方隐匿银行账户的方法和秘笈,请关注我们公众号(wyb4155)或加我团队微信号13512701972。另外,建议在夫妻矛盾初现时,就马上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得到专业性指导,极大限度保护自身的利益。因为只有专业离婚律师,才有丰富的实战技巧,帮助您打赢离婚官司。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对方并不会留过多资金在银行活期账户中,有可能会投资股票或银行理财,但是银行理财并不会显示在银行的交易明细中,所以在实务操作中,万不可漏掉理财这部分。关于这方面技巧,下次我再讲。


  四、如何查获对方的证券账号?


  上述提到,一般按照常理来讲,对方并不会把过多的流动资金留在银行账户上,一般会用作投资股票、理财等,所以如果对方有炒股、炒期货的投资习惯,则获取其证券账号非常有必要。但证券账号相对来讲私密性较强,查询起来比较困难,但大家仍可以试着从以下三个方法中去收集:


  方法一:通过电脑、手机中的证券软件中查询


  据我们的办案经验,这是最容易实现目的的方法。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并不像以前那样需要到现场观看大屏幕,然后到柜台办理买入卖出,现在都已经实现了网络电子化,都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操作交易。有炒股经验的人都知道,用电脑或者手机操作需要下载一个证券公司的APP软件,每次登陆时需要输入密码,但是账号往往会保留下来,所以可以打开该证券公司的APP软件,把其账号摘抄下来,达到取证目的。


  方法二:通过对方银行账户中的交易明细中查询


  证券账号必须绑定一个银行账号作为其资金账号,在我们掌握了对方的银行账号后,可以申请查询该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通过明细中可以查询到对方的证券账号。当然,有部分银行的交易明细并不会显示具体账号,只会简单的显示为“银证转账”,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以此作为基本线索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提供该证券账户中的交易明细以及现持股票情况。


  方法三:留意家中的是否留有对方开户时的单据或证券账户卡


  可以在家中寻找是否有对方在开户时留下的单据或者证券账户卡,这些资料都会有对方证券账号的信息。


  五、如何查对方是否持有公司股权?


  公司股权问题在婚姻案件中一直都是一个比较让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方法:


  方法一:合理借助“企查查”这类APP


  百度上搜索“企查查”,然后进入到“企查查”的官网,输入对方姓名,即可得到对方名下在全国范围内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当然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在你输入对方姓名时搜出来的结果有可能存在同名同姓的情形,所以这个搜索结果只能作为一个参考,可以把搜索出来的公司名称记录下来,法院成功立案后,可以凭着法院的调查令到该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调取内档,进一步核实对方是否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方法二:起诉后,拿到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调查令前往工商局查询


  因为目前各地工商部门并没有联网,所以不同城市之间的公司只能到其所在地的工商局查询,因此并不建议使用该方法。


  以上便是查询对方是否持有公司股权的方法,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实务中对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转让部分或全部其持有的股权。这里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购买股权的相对方支付了合理价款,此时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了,法院会直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该部分股权转让款。二是购买股权的相对方未支付合理的价款,或者直接点说,双方恶意串通,低价或无偿转让股权。这种情况下,处理起来就比较麻烦,通常的做法是在离婚案件中不处理股权转让事宜,需要单独提起另一诉讼,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或者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后再起诉分割该股权。


  其实,很多人会有一个误区,离婚不就是夫妻双方平分财产,委托律师没有很大的必要。相信读完本文的您会有不同的认识,才认识到在离婚诉讼中一个律师,尤其是专业律师的重要性。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的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果不能把转移、隐匿的财产找回来,那实质是严重的损害了夫妻一方的利益,因此,建议在涉及财产纠纷时需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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