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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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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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啊,有时候也讲究棋逢对手

发布者: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296人看过

  作者介绍:陈舒鑫,王幼柏律师团队助理。王幼柏律师团队,由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律顾问、广州电视台《法拉理》婚姻家事首席律师王幼柏律师领衔,团队专注于婚姻家事及财富传承领域的案件代理和研究。


  古时候结婚,讲究的是一个门当户对。古人认为,婚姻不仅是一个新家庭的建立,也是男女双方所承袭父母家庭的家庭氛围、生活方式和文化一定程度的融合。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价值观和生活习性、理念方面的一致或相近。


  通俗的来讲,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可是要是另一个不愿挨呢?


  话说离婚打官司的,我们见多了


  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打官司的,也是稀松平常


  但下面这对夫妻,可是再次刷新了我的认知……


  最近,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水口法庭近期受理了一个离婚案件——夫妻双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夫妻闹离婚先后申请“保护令”


  据介绍,这一对夫妻,均为70后,在惠州市惠城区居住。近日,男方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水口法庭诉请与女方离婚。男方离婚诉请立案受理后,当天下午,女方也到水口法庭,她以男方对其进行殴打、恐吓、实施家庭暴力为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提出离婚诉讼的男方,在获知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孰可忍孰不可忍啊,他随后也向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丈夫诉请离婚,妻子申请“保护令”也就算了,丈夫也跟着申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官可是头疼了。


  学点小知识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是有具体的请求,


  三是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适用范围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之间。


  夫妻双方均有家暴,仅报警就10多次


  在收到夫妻双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法官先依法传唤双方到法庭进行谈话询问。夫妻双方各持一词。女方称,男方存在对其实施家暴的情况。男方则告诉法官,女方很强势,经常对他大打出手,女方家人不但不劝架,甚至还帮忙“数落”他。


  没办法,承办法官为了客观的了解情况,只能实地走访。法官来到夫妻二人住所地的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维稳中心、妇联了解其二人情况。


  不查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根据从派出所调取的案件资料,近3年来,夫妻双方因家庭纠纷导致的打架、争吵,已经在派出所立案处理了10多次。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均存在互相实施家庭暴力、殴打的情况。


  学点小知识


  《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一)欧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四)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五)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身心健康的;


  (七)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根据《婚姻法》第43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公安机关才能受理,受害人未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不予处置。


  向夫妻双方发出“保护令”禁止双方实施家暴


  惠城区人民法院经合议庭合议后认为,夫妻二人的情形均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1月15日,该院作出首份针对夫妻双方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裁定禁止双方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实施骚扰、跟踪、接触。同时,法院还向辖区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妇联、综治办等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


  经调查,该案双方当事人均存在互相实施家庭暴力、殴打的情况,该院最终对双方均作出裁定书,禁止双方对对方实施家庭暴力、骚扰等。


  话说这两口子,当年结婚是比武招亲的吧,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始终是成年人,就是不知道孩子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自2016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各种家暴事件屡见报端,人们纷纷举起了法律武器向家暴说不,但夫妻双双都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也算是千载难逢了。


  最后,律师给你支几招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希望每一个公民或组织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时,都应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同时提醒每一个遭到家庭暴力的人,当你遭遇到家暴时,应注意这些事项,最大程度减少伤害:


  一、保护自身安全是首要。


  远离厨房,以免施暴者用锐器伤你;靠近门窗向邻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护头、脸、胸、腹等身体重要部位;躲进有电话可求助的房间,如有可能,将施暴者反锁在门外;同时第一时间拨打110,并保存出警记录;


  二、首先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


  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反家暴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三、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反家暴法明确,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可以包括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素材来源:东江时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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