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卢x华,谭x娣与广东xx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天穗离婚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7日|分类:合同纠纷 |2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穗中法民一终字第658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xx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x祁,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黎明,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巫恒辉,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卢x华,男,1958年3月9日出生,汉族。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谭x娣,女,1959年5月1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关嘉文,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东xx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湖国旅公司)因旅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3)穗越法民一初字第332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卢x华、谭x娣是旅游消费者,xx国旅公司是旅游经营者。

2013年6月13日,卢x华、谭x娣与南湖国旅公司签订《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其中内容:“甲方(团体或个人):谭x娣、卢x华2人,乙方(组团社名称):广东xx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报名参团1、甲方报名参团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实身份资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2、甲方签订合同时应付清全额团费,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发票。3、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如实告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4、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发前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旅游费用5、团费一般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包括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等。三、行程变更或取消处理办法8、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应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发生航空、陆运、水运票务、订房等业务损失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另行约定),该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违约的,应退回甲方全额团费。(2)违约方在出发前4日以上(不含出发当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至1日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团费15%的违约金。如报名时间在出发前4日以内(含出发当天),违约方通知对方取消旅游行程的,应支付团费3%的违约金。六、行程内容与标准团号:澳外礁堡、蔚蓝海豚岛荟萃八天之旅;旅行日期:2013年7月30日;旅游线路名称:澳外礁堡、蔚蓝海豚岛荟萃八天之旅;参团人数:2人;收费标准:大人:16599元人民币/人;收费公式:(16599+260-100-50)×2=33418”。双方在合同中,特别约定:“客人报名后自身原因退团、延期出团或个人资料问题被领馆签证要求而被拒签,客人须承担以下费用:(1)已产生的签证费用(2)除已产生的签证费用及手续费用外,还根据实际情况交纳实际的业务损失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