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穗中法金民终字第183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xx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负责人:余x健,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伍**,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邓x雄,男,1964年9月8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郑晶,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国xx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xx资产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邓x雄信用卡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3)穗海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