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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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必指摘张钰违法

发布者:杨文战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3804人看过

    张钰把演艺圈搅得沸沸扬扬,大家是议论纷纷,近来发现不少律师站出来指摘张钰涉及这样违法,甚至那样犯罪,本人对此有些看法,我觉得律师们大可不必如此指责张钰,也不必替张钰的前途如此“担心”。

    首先,我认为除非律师要代理那些张钰的对立面们,否则大可不必对张钰如此非议。

    张钰自然不是什么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她这么做也谈不上代表正义。咱把她的目的不往高尚了说,就往低俗了说吧“她把演艺圈内的污浊翻出来,自然有她的个人目的,报复也好、要出名也罢”。但是,从实际作用上,我个人相信这行为对社会是有好处的,让大家的眼睛能更亮些,使真正的事实与大家认知的事实更接近些。让那些想加入演艺圈子的人们警醒些,吓吓那些原来在充分利用“潜规则”的人,估计这样被污浊的实际人数会有所减少。这样看来,这行为应该是有利无害的。

    律师也是人,虽然是法律人,但是却不是公权的代表者,个人认为,如果一件事情的发生或对于社会有利,又不是绝对的违法,我们大可不必如此指责。

    其次,关于张钰公开相关录像带是不是违法和犯罪,应该还是存疑的。

    张钰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传播了淫秽物品?人家毕竟把画面处理了,其目的也不在于传播本身,在于说明事实,那东西算不算淫秽物品,那行为算不算传播,相信还有待于公检法去讨论分析,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们何必急着给下定论呢?

    张钰公开了与某些人的录像、协议,侵犯了某些人的名誉权?如果这些是事实的话,这些人的名誉受损究其根本似乎是其个人自觉自愿的某些行为本身,或者说是因为此前隐瞒了一些大家应该知道的事实使其名誉相对变得好了一些,现在只不过是适当的归还了其名誉的本原罢了,或者还不是,或者还有更多被隐瞒起来的,能更加使其名誉受损的事实。

    应该说张钰公开在网络上公开这些双方的私下行为,确实涉及可能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毕竟这不是在法庭上出示证据。不过,不管是名誉权还是隐私权,那是人家的自己的民事权利,如果被涉及的人不认为是侵权或不主张侵权的话,法院都不会去认定,我们何必替人着急呢?随他们自己去吧!

    再次,那些人会起诉吗?公安机关会介入吗?

    那些人会起诉张钰吗?目前还没看到有人表示要站出来,不过要站出来起诉或举报,就要涉及对张钰所述的相关行为是否存在的正面答复,他们会吗?如果他们会正面答复,那又何必去起诉或举报呢?呵呵,反正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我不想猜测,大家自己感觉去吧。

    公安机关介入?先不说能不能定性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法,即使可以,哪个地方的公安机关介入?介入后是只查传播行为本身吗?查不查涉案“受害人”?查不查是否发生了嫌疑人指证的事?如果有这样的事,怎么定性?不管吗?肯定又会有专家们来谈,这是不是商业贿赂?性贿赂是不是贿赂?如果要查处张钰,那另外那些在网上公开描写一夜情的、发照片的“网络红人”要不是处理?等等等等,哪个公安机关想办理这个案子,恐怕要先做好相关准备了,否则手里拿着一个拉了铉的手雷,扔还是不扔?往哪儿扔?这个“雷”恐怕真的不好触啊!

    而且,人家张钰不是自己也谈了做好了坐牢的准备了吗?人家最坏准备都做了,我们何必再费力操心此事呢?

    最后,面对潜规则不被遵守,张钰有什么选择呢?

    以前曾经有不少新闻,某某冒充导演骗奸星梦女孩,往下问一问:为什么有人冒充,为什么有人相信同导演上床就有机会?是不是很多人对这个并未公开的规则早有认知?如果这个某某不是冒充,是真导演,且上床后安排了机会,是不是就不算骗奸了?是不是就不是新闻了?

    张钰的情况正好介于上述情况之外,身份是真的,但机会是假的,这种情况怎么定性?面对这种对潜规则的不诚信,张钰有什么选择呢?

    向公安机关报案?我相信公安机关是很难给张钰立案的,这条路八成是走不通的。

    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是什么?要求履行约定?要求赔偿?这类的诉讼请求只能被驳回。能有什么被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吗?

    向对方的领导、上级反映?现在对这种“生活问题”,人家的领导、上级会管吗?现在已经不是几十年前了。

    看来是恐怕是没人替张钰做主了,要不然选择沉默?再努力去寻找下一个机会?相信很多人碰到这种情况后,做出的是这种选择,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没有诚信地不遵守“规则”。碰到规则不被遵守,张钰最初也没有站出来揭破,相信她也在沉默中期待着这个机会、寻找着下一个机会。有所不同的是,张钰有所准备,也许她相信这些能让那些人遵守规则,不过,她想错了,有些人似乎有恃无恐,也许他们知道张钰凭这些东西在法律上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也相信张钰不敢公开这些东西,因为这样的话“张钰是没有前途的”。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让很多人想不到的是张钰竟然真的敢公开这些东西,不管是基于报复的心理,还是想用这种方式出名,毕竟她站出来了。为艺术献身的人也许很多,但是敢于公开用这种方式抗争的人几乎没有,单从这一点说,张钰的勇气真是令人无话可说!在娱乐事业的历史上,相信已经给她留下了一个不可替代的位置了。

    当然,相信张钰做出上述选择,也是除了沉默以外的无奈之举,我们就把她当做一个法律没办法帮助的人吧,在维权无门时出此下策,我们何不以宽待之心对之呢?想一想,除此之外,她还能做什么?人家都这样了,何必再去指责她呢?

    大家不要把精力放到指摘张钰是否违法、是否犯罪这个问题上吧,在这个事件中,如何评价“潜规则”、如何清除这种不道德的“潜规则”才是大家真正应该去讨论分析的,何必把矛头指向一个勇于说出很多人知道却不愿意说,不愿意面对的真相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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