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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作者:刘玲玲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25次举报


一、离婚后一方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可以不给抚养费的。双方约定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可按照约定处理。或是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有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对方拒付抚养费如何处理

  对方拒付抚养费的处理方式是先协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哪些

  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有如下: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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