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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锦连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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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吴锦连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8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公司以项目解散为由解雇劳动者,并扣留工资及不支付加班费,在吴锦连律师的代理人,劳动者最终得以维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972元;
2. 用人单位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10177.63元;
3. 用人单位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日内支付劳动者加班费160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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