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维娜律师

  • 执业资质:1210220**********

  •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大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纠纷律师促进调解避免两败俱伤

发布者:郭维娜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43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原告大连XX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大连XX发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大连XX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申请。,原告在诉讼期间撤回对被告的起诉系原告对自己的权利所作的处分。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大连XX传媒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大连XX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893元,减半收取1947元,其他诉讼费100元,合2047元,由原告负担。

【律师点评】两个公司系友好合作伙伴,在一起交易中发生了一些纠纷导致一方把另一方告上法庭。 律师介入后对双方组织了调解,双方达成了新的协议并履行,为客户单位避免了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避免了损失客户。 

【律师建议】对于争议不大的案件,建议双方调解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谈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