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郭维娜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1日|分类:交通事故 |55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赔偿义务人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XX举作为车辆所有人,有权请求赔偿义务人给予赔偿。案外人何XX与XX举妻子邢X在无道路分道标线的道路上驾车行驶,均应尽到更为审慎的注意义务,二者对发生车辆碰撞的交通事故,均存在一定疏忽的过失。在无其他证据进一步证明双方责任的情况下,根据各方过错程度,法院确定何XX与邢X各对案涉事故承担50%的责任。开发区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明确记载事故当事人何XX的单位为XX公司,且事故发生时间为正常的工作时间,可以认定案外人何XX为福城公司的职工,发生事故时在执行工作任务。案外人何XX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应由XX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XX公司辩称何XX为私开其车辆,因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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