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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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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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误工费计算标准

发布者:董作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工伤赔偿 |820人看过

前一段时间,我的一个同事在操作机器的过程中,手不小心被卷进机器之中,导致其小手指被截断,因此导致其住院治疗,产生了一系列的费用,在各种费用的计算,特别是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上遇到了问题,为此,他当时精心挑选了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了解一下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那里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董作义律师接待了他们,在了解案情之后,董作义律师介绍了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受害人的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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