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作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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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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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是责任的承担者

发布者:董作义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10171人看过

我们的律师在接待案子的过程中有不少发生事故的车辆属于挂靠车辆,对于这样的类似情况,不少当事人不是很清楚相关规定,在这里由我们的专业交通律师团队。当事人张某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与被告李某的车发生碰撞,后经审查该车为李某挂靠于某公司。当事人对于这种复杂的情况不是很了解,来到时开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以专业化的服务为当事人处理这个案件。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所有人出资购买,但为了服从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而将车辆挂靠于某个具有客运和货运许可经营权的公司。具体来讲,个人购置车辆后,与运输企业签订协议,挂靠于该运输企业,以该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定期缴纳管理费,将车登记于运输公司名下,并约定挂靠人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民事赔偿责任与被挂靠人运输企业无关。“挂靠”在法律上区别于“雇佣”和“代理”,赖以维系挂靠者与被挂靠者之间关系的唯一因素是双方的利益关系,因此,为了保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法律应该规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所履行的行为对被挂靠人产生法律效力,为保护被挂靠单位的利益,挂靠者可与被挂靠者在挂靠发生当时即约定排除此种情况下被挂靠者的责任,从而被挂靠者可以向挂靠者进行追偿。

大家在遇到类似于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用慌乱,找一家专业化的交通事故律师为您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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