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4日|分类:拆迁安置 |370人看过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补偿协议内容一定要完整,不要在内容模糊、关键内容缺失的协议上签字。一般而言,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首先,补偿协议应该对补偿方式进行约定,明确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

(2)如果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明确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3)如果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明确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等内容;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4)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用房进行约定;

(5)如果被征收房屋是经营性用房的,还要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作出约定;

(6)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作出约定;

(7)对补助与奖励、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

(8)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以上都是补偿协议应包括的基本内容,被征收人在签字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对于说法模糊、有歧义的条款,一定要及时和征收方明确并标注在协议上。

最后还要再次强调:在签订协议后,一定要注意保留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原件,千万不要将所有原件都交给征收部门,自己只保留复印件!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