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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玉潮律师
执业资质:1110120**********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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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6月20日|分类:经济仲裁 |246人看过
征地拆迁法律维权——一个问答解决你心中的疑惑(十二)
城市改造中,个人取得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在城市改造中,个人取得的补偿费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对此,地税局对该情况的操作主要是,个人因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后原拥有不动产拆迁,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外,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同样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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