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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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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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征收方的套路,我们是认真的!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334人看过


识破征收方的套路,我们是认真的!

套路一:上门劝签

上门劝签多发生在征收项目启动后的初始阶段,此时征收公告刚刚张贴出来,征收方即通过入户座谈的方式来劝诫被征收人早签字。

征收方之所以在征收开始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展入户劝签工作,其原因在于此时征收刚刚开始,大多数人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并不熟悉,此时也还未来得及请律师。也就是说,此时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了解几乎为零,征收方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对于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的解释也不会遭到被征收人的反驳。再许以一些小利小惠,如现在签字就给予拆迁奖励等等,就能哄骗部分被征收人签字。

总而言之,劝签的目的可以概括如下:征收方希望通过劝签这种最节省时间和精力的方式,先攻破那些法律意识薄弱、权利意识不强、性格比较软弱的被征收人。至于其他人则再另想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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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劝签的常用手段有两种:(1)言语威胁,施加心理压力。例如,征收方会反复强调本次征收项目的特殊性,说这是上面的政策,再告诉被征收人即使耗着不签字也没用,最后还是要拆房,就算请律师也改变不了。通过这些话给被征收人施加心理压力,而有的人对法律并不了解,内心也存在在一种“政府的文件和工作不可违抗”的思想,迫于压力就签字了;(2)利益诱惑,许以小利,诱使被征收人签字。例如,强调早签约就能早选房,早签约就能拿到几万元的搬迁奖励,协助政府工作,成功说服周边被征收人签字的,给予一定的奖励等等。类似的劝签手段还有很多,总之就是恩威并济、威逼利诱,先诱使部分被征收人签字。

套路二:拿政策搪塞被征收人

在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口中,政策俨然是高于法律,高于一切的存在,一旦工作遇到障碍就拿政策堵住公众之口。

征地拆迁工作中也不例外,被征收人不签补偿协议,征收方说这是上级政策,谁也没有权力改变的,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大家都要承担责任。政府不可能为了一户更改补偿标准,否则以前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肯定不满,以后的补偿工作也不好进行,诸如此类的说辞很多,总而言之就是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都是上级政策确定的,被征收人只能选择默默接受。

一旦你质问这些政策是谁制定的?是否符合国家法定程序?征收方又会给你扣上不支持政府工作的帽子,让被征收人不知所措。然而事实上,征收方口中的政策有时并不存在,真真假假全凭征收人员一张嘴,有时所谓的政策即使存在,也是违法的,并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被征收人有提出质疑的权利,并不像征收方口中的无计可施。

因此,征收方口中的“政策如此”,往往只是征收方的套路,是一种逼迁手段,目的就是让被征收人相信这是政府的决定,被征收人是无法改变的,除了接受并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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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三:花样逼迁

大多数法律意识薄弱,性格软弱的被征收人已经通过劝签解决了,对于剩下的人,征收方就要采取第二步——逼签了。

逼签的手段也是花样翻新,防不胜防。在此列举三种最常见的:(1)断水断电,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每日来捣乱,干扰被征收人的正常生活等,这些属于比较传统的逼签套路,而且违法性很明显,现在征收方用的也比较少;(2)如果被征收人有家属、亲戚、朋友在政府机关任职,或者属于编制内人员,就以这些人的事业、前途为要挟,并且不断地找他们的麻烦,从家庭内部进行瓦解分化,逼迫被征收人签字;(3)而如果被征收户存在污染环境、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等违法点,征收方就紧抓住这些把柄,并以此要挟被征收人签字。

实践中,种种逼签手段不胜枚举,上述几种也只是比较常见的,可以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但是不管征收方采取什么手段,目的都只有一个,就是通过各种手段,使被征收人在被征收房屋里住的提心吊胆,生活不得安宁,直到心理防线崩溃,乖乖在补偿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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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四:强拆威胁

通过各种逼签手段,又有一部分被征收人妥协,至于剩下的其他人,征收方可能又会有新招数,如以强拆相威胁,甚至直接强拆。

这里的强拆一般不会是司法强拆,因为司法强拆是要走法定程序的,且要经过法院审查。此处的强拆有两种:

一是将被征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以行政强拆相威胁,告诉被征收人如果不签协议,到时直接强拆,一分钱都拿不到。有的被征收人害怕自己的房屋真的被强拆,就直接签字了。

二是直接进行非法强拆,这是针对那些态度十分强硬,不肯妥协的被征收人。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一般都知道自己是违法的,但是明知违法也要为之,主要是抱着先拆再给予一定的补偿金,被征收人没有法律意识,也不敢告政府的侥幸心理。而实践中十分惋惜的是,强拆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之久,当事人才打电话来律所咨询,自己的房屋被强拆,应该怎样维权,而此时诉讼时效往往已经届满,律师也是爱莫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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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五:以“违章建筑无补偿”相威胁

以“拆违代拆迁”是征收方的又一大拆迁套路,为了加快征收进程,省去和被征收人周旋的时间和精力,甚至由征收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被征收人的合法房屋定性为“违法建筑”,并以法律规定违法建筑不予补偿为由,逼迫被征收人接收极低的补偿的情况,而很多被征收人并不了解房屋政策,也不了解违法建筑的相关规定,一看到是政府文件就慌了神,糊里糊涂地就签了字。

在此提醒各位被征收人,“拆违代拆迁”多针对“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并不一定是“违建”。对“无证房屋”性质的认定要结合历史政策等因素来确定,不得一刀切,一律认定为“违建”。

况且,“违建”的认定及拆除也都要遵循法律规定,即使要强拆,也不是任何部门都有权作出强拆的决定。同时,即使是针对违法建筑的行政强拆,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包括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公告、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执行等,并非说拆就拆。

因此,如果收到政府送来的文件,将自己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被征收人不要慌张,不要惧怕,一定要尽快联系信得过的专业律师,及时采取措施,尽力保住自己的房屋。

识破征收方的套路,我们是认真的!

套路六:实施冷战战术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问题谈了好多遍都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征收方可能会采取另一手段——冷战战术。

所谓“冷战战术”,是指在双方谈判一段时间,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征收方突然退出谈判,并且一连数天不再露面,就像消失了一般,希望给被征收人造成一种心理压力,逼被征收人妥协。

在此期间,被征收人的心理往往开始发生变化,不禁会想“是不是自己提的补偿标准太高了?”“是不是应该主动找征收方谈谈?” 那么,被征收人究竟应不应该主动找征收方谈,适当降低自己的补偿标准呢?答案是:不要!

征收方之所以采取冷战战术,就是想让被征收人心理上产生压力,并且在惊慌之下主动去找征收方,这样一来征收方就占据了主动权。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妥协,征收方可能会得寸进尺,声称他们不征这块地、或者不征你的房屋了,等周边都拆迁后,这里就会变得水电不通、环境脏乱差,根本无法生活,类似种种说辞来吓唬被征收人,逼迫其接收征收方提供的补偿标准。

识破征收方的套路,我们是认真的!

因此,作为被拆迁人,遇到这类情况,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认识到这是征收方的心理战术,不要主动求和妥协。要知道,征收范围是由相关政府审批确定下来的,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否在征收范围内也是审批过的,不存在征收方说不征就不征的情况。

以上是小编总结的六大征收方套路,你了解了吗?识破套路,才能打破套路;希望广大被征收人都不要遇到爱摆套路的征收方,都可以获得合理补偿。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大家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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