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玉潮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征地拆迁维权锦囊妙计,你不看一下吗?

发布者:沈玉潮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3日|分类:拆迁安置 |397人看过

征地拆迁维权锦囊妙计,你不看一下吗?

一、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当我们的财产、人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政府和公众在信息享有、权力身份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政府经常以极其强势的态度对待被征收人或不被拆迁人,甚至强制性地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侵害了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的正常利益。但是,法律将公平补偿、程序公正作为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基本原则,并且在法律条文上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些都是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维权的依据。

因此,如果你的正当权益被侵犯,首先请相信法律,及时拿起自己的法律武器维权。

二、法律禁止不可为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在维权过程中,最大的忌讳就是失去理智,触犯法律。

实践中常常听到这样的新闻:某某被拆迁人为阻止房屋被拆而以暴力反抗,致拆迁工作人员重伤或死亡。这样的新闻很多,一方面反映出征地拆迁纠纷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的无奈和痛苦。然而,虽然被拆迁人有着自己的缘由,但这并不能成为开罪的理由,一旦造成严重伤亡,触犯了法律,被拆迁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维权是为了获得合理补偿,触犯法律规定甚至犯罪显然不是我们的本意。因此,维权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暴力维权不可取,法律界限不可跨!

三、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维权应该在保护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因此无论是在和政府谈判的过程中,还是面临强拆在现场收集证据,都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毕竟生命价更高,如果是以自身和家人的人身安全为代价,那么再高的补偿又有什么意义呢?

此外,征地拆迁中很可能会出现强拆的情形,如果被征收人提前知道了有关消息,最好能提前将重要的财产转移出来,万一到时现场出现什么意外情况,不至于造成不可挽回的财产损失。这样做倒不是说政府一定会不顾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行强拆,更确切地来说是要防患于未然,万一现场爆发什么冲突,混乱之中不至于因为意外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四、及时报警

及时报警这一点在很多文章中小编都一再强调过,尽管如此,今天还是想简要谈谈。被征收人或者被拆迁人一定要摒弃“报警无用,不如不报”这种想法。报警的作用很多,如报警的电话记录、警方出警记录是确定强拆时间、强拆主体的重要依据,警方是否作为也是我们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之一。

也就是说,即使警方不能阻止强拆的等情形的发生,但是对于后期维权有着重要的作用。

五、不要随意在协议上签字

补偿协议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当事人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才应该签订补偿协议,那就是和政府就补偿安置的具体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尤其是对补偿金额很满意。

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如果补偿协议上的补偿数额不合理,或者补偿协议内容不完整,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缺失,千万不要随便签字,否则就是作茧自缚。一旦签字,后面再想反悔就比较麻烦了。

六、口头承诺不可信

口头承诺往往只是政府的空口许诺,即使说得再好听,条件开的再诱人也不能信。空口无凭,在没有录音、没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如果政府后期不履行自己的承诺,我们也很难举证。

因此,在和政府谈判时,最好能将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然后由双方签字盖章,各自保留原件;如果不能签订协议,也要保留谈判的录音或视频文件,作为证据保存好。

七、文件不签收不等于不生效

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有这种错误观念,不管政府给我什么文件,只要我不签收就不会生效。

首先,这种观念肯定是错误的,如果对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认可,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拒绝签收政府送来的文件并不意味着你不认可就不发生效力。此外,即使当事人拒绝签收,但是法定期限已经开始计算,如果一直拖延错过了时限要求,就丧失了相应的权利。

因此,如果对政府送来的文件不认可,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先签收,然后立即联系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程序维权。

八、注意收集证据

如果无法与政府通过协商谈判解决问题,那么我们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而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证据。

征地拆迁程序复杂,证据收集工作也很繁复,当事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从征地拆迁工作开始后,就注意收集各种证据,尤其是政府违法操作的相关证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