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王某贞与林某是母子,唐某是王某贞的亲戚,王某与钱某丰是夫妻。本案的起因是:林某嗜赌成性,私下将王某贞经营使用的土地转卖王某之夫钱某丰。而王某身为农场机关干部,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土地过户登记在了自己的名下。在此期间,不知情的王某贞先与王某登记过户前将土地出租给唐某种植百香果。直至王某的表哥上门闹事,王某贞及唐某才得知土地被林某转卖。后,王某将唐某、王某贞起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在接受案件委托后,律师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了解,并向法院提出了追加当事人的申请及反诉请求,后法院予以同意追加并受理反诉,使得案件在开庭审理时,能够客观、真实、全面地反应案件的全部真相,最后法院接合案情,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