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玲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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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嘉同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离婚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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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功辩护

发布者:李玲玲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经济犯罪 |1482人看过

案件描述

【案情简介】

康某被公司招聘后,在公司一直负责内勤的工作,会计不在的时候,偶尔去物流处取回代收的货款。她知道公司一直是卖农药的,具体卖到哪去,卖给谁她都不清楚。按照老板的吩咐在不忙的时候,康某会和其它同事一起将一些没有标签或脏标签的农药,换上重新打印的标签。突然有一天,公司老板和负责销售的人员都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了,她也被刑事拘留了。涉嫌的罪名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

【案件办理】

金水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后,金水区检察院审查后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康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我接受康某家属的委托后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案件结果】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本辩护人的意见,依法改判,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办案心得:

作为外出务工人员,一定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违法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对于自己做的事情不知道是否犯罪的时候,一定要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违法犯罪的事情坚决不做。作为律师我很同情康某,她也是从农村来郑州打工的年轻人,在公司一个月仅一千多月的工资,当时她可能没有意识到贴标签是在犯罪,如果她事先知道的话,我相信她坚决不会做的。但就是她淡薄的法律意识,她的无知才酿成今天的惨剧。作为辩护律师,一定要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经过的陈述,一定要认真研究案件的所有卷宗,另个还要熟悉法律规定,看是否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一定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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