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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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法律后果

作者:梅琳律师时间:2021年11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3次举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那么,重婚有什么法律后果,本文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辽宁鞍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5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律系,从业以来秉持谨慎的态度为广大当事人服务。善于与当事人沟通并解...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鞍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9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