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云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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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发布者:韩云丽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9日|分类:离婚 |410人看过

1、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例如:矛盾尖锐到危及一方或孩子妊娠安全的地步;再例如:女方怀孕、分娩、流产的孩子系与他人通奸所为。

2、军人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是军人有重大过失的除外。军人的重大过错主要表现在:与他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劣习屡教不改。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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