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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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收房需交纳的费用及如何应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

作者:韩燕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60次举报

收房的时候通常需要交纳的费用及注意事项:

1.分清缴费主体

入住费用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交给开发商,另一部分交给物业公司。

交给开发商的费用通常有: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管道煤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宽带初装费;安防系统费用;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契税、印花税、面积测量费、办证工本费等);其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

交给物业公司的费用通常有:公共维修基金、预交几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三通费;装修押金;装修垃圾清运费等。

购房人领了钥匙就是对所购房屋行使所有权的开始,交纳相关费用是行使占有、使用等权利时所产生的附随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的。以上费用基本都是源自合同约定,如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水电气三通费及其他配套设施开通、使用费等,物业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也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的是开发商代办产生的费用,如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契税、印花税、面积测量费、办证工本费等),该部分内容购房人可以在符合办理产权证条件时自行办理,相应的费用不用向开发商交纳,但开发商代办是惯例。

现实交房中,收费主体经常出现混乱,物业公司往往介入交房收费工作,这种情况业主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应注意相关费用凭证的主体应与有权收费主体相一致。如果是物业公司代收,就应该要求其出示开发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

2.拒绝合同外费用

业主只要付清了全部房款,开发商就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且不能设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否则就是违约,业主有权拒绝强制附加条件的交房行为,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交房时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如何处理?

1、不出示房屋质量合格的证明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房屋验收报告》为合法、有效凭证,如果开发商拒绝出示,购房人可拒绝收房,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和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不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不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购房人可拒绝收房。

3、实地验房发现质量问题

购房人在《房屋交接单》或者《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文件上签字之前,需要实地验房,检查门窗是否完备、严丝合缝,墙面、屋顶是否有裂缝、上、下水是否通畅、是否漏水、屋内是否有建筑垃圾等,如果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可拒绝收房,与开发商协商处理办法并签订书面协议。

4、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不影响购房人进行正常收房程序,违约责任的主张可以在收房同时提出,也可在收房后继续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2003年法学本科毕业,现在河北秦皇岛作专职律师,在从事法律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是在合同、侵权、建筑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秦皇岛
  • 执业单位:河北沃法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320********25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