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三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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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常故事013 爷爷的遗嘱

发布者:蒋三努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2日|分类:继承 |511人看过

  八月的南宁天青气爽,满城绿树掩映,玉兰和朱瑾争芳斗艳,菲菲感觉光是浏览这绿城的街景就能收获美好心情。可是,最近这几天,技术部的宁仔上班总是没精打采的,一扫平时的“中二”与活泼,说话也是没头没尾的。这一切可逃不出菲菲的法眼……

  好不容易等到下班时间,热心肠的菲菲趁着众人纷纷离开办公室的当口,立马跑来关心好朋友宁仔。宁仔也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所以聊了不一会,菲菲就知道了事情的原委:宁仔的爷爷宁老爷子是一位部队离休干部,接受过解放战争的炮火洗礼,为新中国的成立流过血、负过伤,立下过汗马功劳。宁老爷子非常疼爱这个孙子宁仔,奶奶前几年去世后,爷爷就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名下唯一的一套房产交由孙子宁仔来继承。

  “哇,那你不是立马变成有产阶级了,我盼还盼不来呢,这有什么好愁的?”菲菲奇怪地问道。

  宁仔叹了一口气,说道:“哎,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弄得家里一大堆烦心事,都不知道怎么办好呢。”原来就在三个月前,宁老爷子过世后,因为要处理的事情多,心情也不好,宁仔就迟迟没有去办理继承手续。现在,宁仔原本在国外的两个姑姑要求依法继承宁老爷子留下的房产,因为跟宁仔家商量无果,现在都准备跟宁仔和宁仔的老爸对簿公堂了。

  “其实我是真的无所谓,我还年轻,房子可以靠自己打拼呀!可是我爸妈不乐意了,爷爷生前确实是想把房子给我嘛,还公证了遗嘱。两个姑姑虽然这些年都在国外生活,但平时联系还是挺多的,本来都是一家人,但现在快闹得水火不容了,可烦心死我啦……”

  清官难断家务事,望着愁眉苦脸的宁仔,一向能说会道的菲菲这下也没了主意……

  一、 宁老爷子的遗嘱,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遗赠

  《继承法》第16条规定,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为遗嘱;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而《继承法》第10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孙子宁仔并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宁老爷子通过“遗嘱”将房屋等财产留给宁仔,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遗赠”。

  二、接受遗赠有2个月的法定期限

  根据《继承法》第25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爷爷去世后半年,宁仔也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超过了法定期限,故被视为放弃了接受遗赠,宁老爷子已经没有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该房子应由同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宁仔的父亲和两个姑姑共同继承,且原则上份额均等。


  看着宁仔家为了爷爷的遗嘱撕闹得一地鸡毛,我们的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不懂法,小事拖成了大事。爷爷的遗嘱不仅没能履行他老人家的心愿,还让原本平静和睦的宁家人吵成了一锅粥。在这里,三努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合法有效设计的遗嘱在家庭财富管理与传承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是未学过法律的普通人可以随便处理,遗嘱作为要式法律行为的操作需要极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在三努律师所经办的案例中,就存在许多私人订立的遗嘱存在明显瑕疵,导致最后的结果事与愿违。所以首先,寻找专业的律师是设计合法有效的遗嘱第一要素;其次,订立遗嘱只是财产继承的一个方面,要让财产真真切切的落袋为安,还需要专业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来保驾护航;最后,合法有效的遗嘱只是财富管理和传承的工具之一,全面有效实现的财富管理绝非简单一纸遗嘱就能妥善解决的,此外,还有保险、信托等等其他财富管理工具,在具体个案中仍需专业人士根据具体的需求进行通盘考虑、全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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