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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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房产纠纷取保候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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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离婚被净身出户

发布者:李丽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675人看过

首先,除平时应当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外,还必须注意收集证据。

就离婚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

(1)对房屋等不动产或其它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以及虽不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达成出资协议、书写好共有证明。

(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信息、取款的凭条或信用卡刷卡记录。

(3)掌握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另一方资金的流向情况,以便进行必要的反驳或抗辩。

(4)注意收集和保管购买财产的发票,预感到一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时,可请他人来家列出财产清单并签字,或请公证机关公证、请律师见证。一旦发现家中财产被转移,也可立即报警,以便确定证据。

其次,及时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由于银行存取款、股票、证券、基金、股权等,都属于商业秘密或为当事人、代理人无法通过自身获得的材料,房屋产权证、汽车登记、股权变更登记等也为国家相关部门所保存,因此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认为对方有在此类方面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再次,可以诉请法院确认相关转让行为无效。

如果夫妻一方不是因为彼此的日常生活需要,未经另一方许可,擅自处理大额财产,不仅侵犯了对方的共有权,而且由于一方存在故意欺诈、恶意串通等导致行为违法,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此类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便没有法律约束力,对方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

最后,离婚后也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并不意味着一了百了,仍然可以留意对方是否隐匿转移财产,一旦发现,即可以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法院同样会依法给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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