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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赔偿标准

发布者:巫丽萍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人身损害 |859人看过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统计局2015年5月27日公布,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资为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27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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